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行情吸引了各路“挖矿”者。但“挖矿”用电成本高昂,为此,有人不惜铤而走险,采取了违法甚至犯罪的手段。 近日,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为降低获取虚拟货币成本私自改装电表的偷电案件。被告人窃取电力价值2.6万元以上,最终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私自改装电表“挖矿”,偷电超2.6万元 这些年,华某通过“矿机”挖虚拟币牟利。2018年1月,为降低“挖矿”的耗电成本,华某私自改装电表,以多用少计数的方式窃取电力。因害怕窃电行为败露,2018年9月华某联系他人拆除了改装零件,但此后电表因计数失准而出现反向电流。 2018年12月,因检测到电表数值出现问题,供电公司派工作人员到华某家中检查。在明确电表已坏、需要立刻更换的情况下,华某对供电公司上门更换电表的要求多次予以推脱,并将插有15个U盘、6个固态硬盘的电脑始终保持开机运行状态。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华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结合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数据、电网销售电价表等证据,法院进一步认定华某窃取电力价值总额在2.6万元以上。 法官:除补缴电费,构成犯罪还将承担刑责 考虑到华某具有悔罪表现、补缴欠费及违约使用电费等情节,姑苏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介绍,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吸引了很多人投资,然而,在这“财富密码”的背后,是电力资源的大量耗费。此外,因比特币常被用于洗钱等非法经济活动,我国对虚拟货币交易监管逐渐趋严,多地正全面清理关停以各种名义建设的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利益面前,一些人不惜铤而走险,为降低“挖矿”成本而窃取国家电力资源。”法官表示,根据《供电营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窃电者不仅需要承担补缴电费、违约使用电费的民事责任,如构成犯罪还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