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几张银行卡给他人赚几个“小钱”,又不直接实施诈骗行为咋就构成犯罪了呢?河北临西公安提示您,帮助实施信息网络诈骗也是犯罪!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带来困难。“净网2021”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临西县公安局以涉“两卡”犯罪线索为抓手,溯源打击网络电信诈骗,斩断银行卡的买卖链条,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近日,临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净网2021”行动中成功破获一起“帮信”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021年10月9日,临西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临西籍人士吴某、 马某二人名下10余张银行卡短时间存在大量交易流水涉及金额高达70余万元,存在帮助电信诈骗犯罪转移资金嫌疑。办案民警迅速对二人进行侦查,发现吴某、马某银行卡中共涉及受害人11名,被电信诈骗金额69万元,遂将两人已发传唤至公安局接受讯问。经讯问得知,吴某、马某二人经人介绍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了光大、民生、建设、工商、邮储等多家银行的11张银行卡后,交于他人使用,并获取2000至3000元不等的报酬。目前,临西县公安局已对吴某、马某移送起诉至临西县人民检察院,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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